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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子公司和分公司选择的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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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的经营壮大,企业的发展也是越来越加的迅速,因此对于企业自身的布局也是需要更大的,是需要在多个地方进行布局的。但是对于大部分的企业来说,对于相关的财税方面没有深刻的意识,往往在注册的时候,选择分公司或子公司比较随心,所以自身的税负就比较的高,而通过税务筹划其实是可以合理的降低税负的。光谈肯定是没有案例直观的,因此小编在这里准备了关于企业子公司和分公司在选择上的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案例。

关于企业子公司和分公司选择的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

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比较

1、定义

子公司主要是指企业在股权或相关协议上对这家公司的控制,对子公司的一些管理,人员的选用没有权利,不过在经营活动上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但是主要是看所占股权比例。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各个方面都是受到总公司的控制,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经济上都没有独立性,不具备法人资格。

2、区别

(1)设立手续

相对来说,设立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的手续更复杂,费用更多,设立分公司的手续相对较简单,所需费用较少。

(2)纳税形式和核算不同

子公司采用独立核算并且独立纳税申报,分公司一般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不过分公司如果产生亏损,可以与总公司的利益进行抵扣后进行缴税。

(3)税收优惠享受不同

子公司可以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部分纳税义务,所以因为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多种优惠内容,分公司则无法享受。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选择的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

1、案例一

某公司是一家拥有A、B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19年集团总公司实现利润4000万元,其分公司A实现利润700万元,分公司B实现利润5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 

如果将A、B两公司为分公司,则该集团公司在2019年度应纳税额=(4000+700+500)×25%=1300(万元)。但是如果将上述A、B两家公司换成子公司,该集团公司在2019年度应缴纳的税额还是1300万元。 

2、案例二

某公司是一家拥有A、B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19年集团总公司实现利润4000万元,其分公司A实现利润700万元,分公司B亏损5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则该集团公司在2019年度应纳税额=(4000+700-500)×25%=1050(万元)

如果上述的两家分公司如果为子公司,那么总体的税收也就有所不同,如果两家子公司仍然为25%的所得税税率,那么总公司需要缴纳的税额就为1000万元,A公司需要缴纳的税费为175万元,而B公司不需要缴纳,但是实缴需要缴纳的税负相对就为1175万元,高于分公司的情况。

3、案例三

若上例中的公司和A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A、B均为15%。2019年度集团总公司实现利润4000万元;A、B两家子公司分别实现利润200万元和300万元。 

2019度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A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30万元,B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45万元公司总体税收1075万元,若将上述两家子公司改成分公司,则田园公司整体税收1125万元。

所以子公司与分公司都是各有利弊,在具体的税务筹划中,还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能正确的核算相关的税收,那么可能是还会增加企业的税负,但是如果可以合理的进行计算,那么对于节税的效果还是比较显而易见的,因此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的时候,在起步的阶段,亏损的情况可能性比较大的时候设立分公司比较划算,当企业生产经营走向正轨后,就可以考虑改为子公司,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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