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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分行和业务名称的区别

香港公司分行与业务名称有什么区别呢?

香港公司分行和业务名称的区别


相同之处:

1、名称可不以有限公司结尾,可以协会、中心、促进会、出版社、旅行社等字号结尾。

2、分行和商业名称都无独立的法人资格,需要依附在总公司下面。

3、需要有相应的业务性质.

 

不同之处:

分行:

1、分行可以与有限公司同时申请,也可以公司申请下来再申请。

2、分行可以申请多个。

3、分行名称需要查册

4、分行可以单独申请BR(商业登记证),登记证号码体现为001或002,申请时有费用产生,并且每年需与有限公司一样做年审。

5、分行可以随时申请与注销。

商业名称:

1、商业名称不具有法律效应

2、无需查册,一般都能使用。

3、商业名称没有单独的BR(商业登记证),商业名称虽体现在公司BR上,但登记证号还是体现为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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